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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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关于债券发行项目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时间:2020-03-06 19:33:48    点击量:7252
          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公司债券发行项目主承销商,负责2020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公司债券发行项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项目1: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项目主承销商;拟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期限3+1年(具体根据申报、发行情况确定);
    项目2: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项目主承销商;拟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期限5年(具体根据申报、发行情况确定)。
    注:以上为两支债券发行,任一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如投标人投标两个项目,两个项目的投标都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内容:许昌市投资总公司2020年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公司债券发行项目,包括协调各方中介、监管报批、撰写募集说明书、承销或配售、簿记以及其他发债相关的各项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中标日起至债券发行和本息偿还完毕为止。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附件2

    、招标申请文件原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日期:2020年3月6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止。逾期未报名,不予受理。
    2、招标公告发布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将在许昌市投资总公司网站(http://www.xcstzzgs.cn/)、许昌日报上发布。
    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请到许昌市投资总公司网站(http://www.xcstzzgs.cn/)下载。
    4、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3月12日18时,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5、资料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市财政5楼506室
    6、资料提交方式
    (1)现场递交。递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申报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交资料一式9份自行装订,以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2)邮寄方式。递交资料内含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交资料一式9份自行装订,以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7、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0374-2676527
    传真:0374-2676539

    附件1: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小微企业集合债券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2: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公司债券项目招标文件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