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2日对原许昌市人社局毓秀路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截至报名时间结束,各招租资产的投标人均少于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内容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本次公开招租的资产均按流标处理,并择期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退还,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凭证到许昌市财政局后院二楼综合办公室登记退款信息。 联系电话:0374-2092227 0374-2092228 公示期自2020年 11 月 12 日至2020年 11 月 15 日。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2020年1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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