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项目监理”的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项目监理。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人:许昌国众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控制价:57599元,超出此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外环路以南01#地块,规划绿线面积为5200.00㎡,计划建设二级加油站,总建筑面积937.26㎡,配套建设站房398.26㎡,罩棚539.00㎡,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六)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
(七)采购需求: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监理,监理履约期间,要拟派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场,甲方对驻场监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派驻人员数量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八)付款:完成站房主体、罩棚主体和罐区建设安装及工艺管线建设且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费的50%,剩余部分待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剩余费用。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四)总监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
(一)时间:2025年6月1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许昌市老年大学11楼会议室。
(三)本次采购采用“低价中标”原则,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采购人会通知投标人重新报价。
四、响应文件组成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要装订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不按照附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缺少的,为无效投标。
五、其他事宜
(一)资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日期:现场递交或邮寄均可,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8:30,邮寄方式按收到时间为准。超出此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废标。
(二)资料提交或邮寄地点:许昌市老年大学11楼1108室,许昌市钧都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三)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
(四)联系电话:0374-2960311
许昌国众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