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有限公司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智能终端设备物联网卡”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23日8:30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有限公司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智能终端设备物联网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人: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有限公司。
(四)控制价:12元/月.台,超出此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范围及需求:公司现有车辆智能终端设备物联网卡1380台,全部安装工业级陶瓷物联网卡,物联网卡流量服务含GPS定位技术、每月流量10G,通过物联网卡实现GPS等定位技术,实时获取车辆的位置信息,利用网络传输到云端服务器,实现车辆的实时监控和管理、获取车辆周围的视频信息、控制广告的播放和展示、语音回拨通讯等功能,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进行支付,合同期限一年。
(六)交付期限:10日历天。
(七)费用支付方式:安装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
(一)时间:2025年12月23日8:30(北京时间)。
(二)地点:许昌市智慧信息产业园(示范区明礼街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许昌市投资集团大厦12楼)。
(三)本次采购采用“低价中标”原则,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采购人会通知投标人重新报价。若提交响应文件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
(四)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必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委托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若是法人参加开标会,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和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组成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要装订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不按照附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缺少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物联网卡的功能必须满足采购需求相关功能,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否则视为废标。
五、其他事宜
(一)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提交时间:2025年12月23日8:30,超出此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废标。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智慧信息产业园(示范区明礼街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许昌市投资集团大厦12楼)。
(三)联系方式:李先生 15638760275。
(四)本询价文件在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五)监督:许昌市市投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2676531
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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